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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安溪法院开展第二期“暖冬执行”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转瞬之间,已到2021年最后一个月。为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攻坚执行难题过程中的获得感,12月2日,安溪法院开展第二期“暖冬执行”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连环事故拒不赔偿,强制拘传促执结
申请执行人占某宗与被执行人陈某灿、张某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某灿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违规驾驶张某茶(陈某灿之妻)名下的小型轿车造成“六车连环撞”的交通事故,其应赔偿占某宗经济损失20648元、张某茶应赔偿5162元。因陈某灿、张某茶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占某宗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们首站即来到陈某灿家中,将因醉酒仍在睡梦中的陈某灿强制拘传至湖头人民法庭。酒醒后的陈某灿立即支付全部赔偿款,案件执行完毕。
现场转账
工伤赔偿余款未付,执行和解促和谐
申请执行人任某学与被执行人泉州市某卫浴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经安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泉州市某卫浴公司应分期支付任某学赔偿款260000元。调解后,泉州市某卫浴公司尚欠70000元赔偿款未能如期足额支付,致任某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鉴于案涉民生民企,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向其释法说理。最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执行款,立案仅17天即执行完毕。
今年来,安溪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涉民生、涉民企等案件,共开展专项执行行动10次,获当事人赠送锦旗10余面、感谢信8封。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加大涉民生、涉民企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字来源:执行局
本期编辑:黄 欣